发布时间:2005/7/21 17:43:00
全国对电动自行车的相关法规
来自中国自行车协会的统计显示,到目前为止,全国总共有1000家电动自行车企业,主要的企业有200多家,绝大部分为民营企业。数年来,电动自行车的产量以每年翻一番的惊人速度增长,2004年达675万辆,从1998年到现今总量已超过了1000万辆,令欧美、日本等国每年几十万的销量望尘莫及。
以下是若干发达国家对电动自行车的规定:
英国:对车的要求:1、电机最大功率不大于200w;2、最高车速不超过15英里/小时;3、必须保留人力脚踩机构;4、驾车人年龄必须大于14周岁。
相关交通管理规定:1、不需申请领行车牌,不需向交通部门登记注册;2、不征收牌照税、消费税;3、骑车不需戴头盔;4、不需购买第三者保险;5、不需考驾驶执照。
日本:1、电机最大功率不大于250w;2、电动车骑行速度达到16公里/小时后,电动助力必须逐渐减小,到24公里/小时时,电动助力减至零;3、驾车人最小年龄为15周岁;4、无需办驾驶执照;5、不需办理牌照;6、不需办理保险;7、骑行者不需戴头盔。
法国:1、电机最大功率不大于500w;2、骑行速度小于25公里/小时;3、对驾车人无年龄限制;4、不需办理牌照;5、骑行者不需戴头盔。
瑞士:1、电机功率不限制;2、最高车速20公里/小时;3、驾车人最小年龄为14周岁;4、无需办理牌照、驾照不征税;5、骑行者不需戴头盔。
需要强调的是,从产量上来看,这些发达国家的电动自行车数量远没有中国那么庞大。
信息源自:中国电动车信息网
电动车市场部转载